其实严格上来讲、这样的行为是不算触犯法律或是任何的游戏规则的。
更何况、就我自己个人知道的。
不只是玩家会私下这样g,也有传闻肥仔娱乐游戏公司的官方就有一些管道也是这样g的。
仔细想想。
光是一个月300块的月租费、怎麽够一间上市公司塞牙缝呢?
就算是游戏公司本身也会在超商或是一些3C通路来贩售一些游戏周边的商品或是储值用的点数卡用来支付游戏帐号的月租费,这些周边产品里面有时候也会附加一些游戏序号让玩家们领取一些虚拟宝物或是货币,虽然游戏公司声称是附赠,可是严格的计算起来其实还是在买卖虚拟宝物。
用「真实的」金钱来交易「虚拟的」金钱或许在现在这个2023年的时代看起来没什麽。
但是在2001年这个时候,这种行为还是很违反「善良社会风俗」的。
不然我这个工读生,怎麽会只有「代号」而没有「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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