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喜欢?”在会英语的人里面,安世焕的脸是最不的,的五官或是气质上都有一股狠劲,安世焕并着腿坐在哥哥中间,一点也不像玩的人。
“说实话,我的心里不只有,所有的音乐流派我都很喜欢,音乐对我来说本来就是通过音调和声音的强弱表达感情的东西。我不是花心,只是心碎成了太多瓣,每一瓣都爱上了一种风格而已。”
他海王的性子不止体现在设想方面,在做音乐方面也是一样。
安世焕把话说的很清楚了,他并不会特地喜欢某种音乐流派,因为音乐对他来说是一种表达自己的途径,跟语言一样是工具,只是安世焕后来把这种工具变成了赚钱的方式而已。
别跟他说什么音乐梦想、崇高的艺术之类的,他做音乐的方式就是打开cubas,干就完了,有灵感就会疯狂产出,赚了钱就出去玩。
“!”
本来安世焕本以为这样一点崇拜意味都不带的回答会被讨厌,但圈就是这样,越展现真实的自己,就越招人喜欢,就算早就知道这个规则,老师的反应也出乎了安世焕的预料。
“.”
安世焕的那组对自己的实力非常清楚,他们的RAP确实是不行,但所有人的RAP在老师面前都显得不那么优秀,所以本来用来找补的舞台风格就变成最重要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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