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那我先走了。”

        林念好想喊住他,可嗓子就像被502胶水粘住似的,她怎么都发不出声音,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走掉。

        林念终究是没有勇气开口,她心底里到底是觉得,当初自己夹在他书里的那幅画,他那么聪明,肯定是明白的,他毫无回应,肯定是拒绝的。如果他真有心,肯定会很主动不让一个女生这么尴尬的。比起那渺茫的可能性,他拒绝对她的打击和伤害,对于她那敏感的自尊心而言,可能是成千上万倍的。

        最后一次见他,是大一上完的暑假。

        林念听一个朋友说,她们那边有个人,可以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专治脱发。才二十出头的林念,就已经开始了病急乱投医的漫漫寻医之路了。

        那个朋友和陆宇是一个地方的,听说他家是开加油站的。自从认识他,她每次经过他们那里的地界,都想偶遇他,但是六七年来,她无数次的祈祷,却从来没有实现。

        却不曾想到,错过了那么久的偶遇,竟然因为爸爸的摩托车没油,而意外的安排上了。

        那时听说他考了个二本,他的家人都在打麻将,所以是他出来给爸爸加油。

        “是你啊,你上大二了吧”他心情貌似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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