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朝秋还以为对方是喜欢自己长相,现在想想,心里就只剩下一句妈卖批。

        那是喜欢他吗——那是喜欢他那白月光好吗!

        那个对比怎么说的来着——对了,对方是那白月光,他就是碗底抠都抠不下来的饭黏子;对方是朱砂痣,他就是被一巴掌拍到墙上的蚊子血。

        只有他,全程卖力又卖心,觉得自己信息素浅淡陆景南吃了亏,成天给陆景南做饭、给陆景南操心,不知道费了多少劲。

        现在想想,只觉得滑稽——小丑竟是我自己。

        先前他存在,那是因为白月光没有回来。

        白月光一旦回来了,哪里还有他这样的替身存在的意义?

        这不,陆景南说晚上要试着请那位白月光回来吃饭,朝秋立马就被管家连人带行李地遣送出去了。这寒深露重的夜里,他们二人秉烛夜话促膝长谈,他就只能在路上晃荡,规规矩矩走在路上,还被闯红灯的车撞。

        只可惜给陆景南熬的汤浪费了。管家说白月光口味清淡,喝不惯这种,他的汤应该连桌都上不了,和他一样,最终都是一盆水洒出去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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