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更换重要的家电之外,她的房间换了一张一米八的大床,窗帘什么的,都是当初搬家的时候新换的,所以现在就不用换了,至于楼下,则统一更换了窗帘,床没换,婆婆说不用。
笑笑的房间也没让换,这还是原来主人留下来的旧床,孩子说好好的,不用换。
所以两家的家装算下来,花了两三千块钱。
最后两家加起来,打下来的旧家具、家电、窗帘,都摆放、安装到了出租屋里面。
当然,这个时候就用上了曹原,自然而然的,她就将自己买下这两套房的事实告诉了曹原。
曹原很是震惊,巩明霞就带他到音像店,找到作词为明秀的四首歌给他,“这是我挣钱的来源。”
曹原诧异的从磁带上抬头,“这是你写的?”
巩明霞摇头,“不算是我写的,和朋友合作的,明是我,秀是我朋友。”
抱歉,这个时候只能先借用孟秀英遮掩一下了,她是不可能承认这是她自己写的,因为原则上这算是抄袭,但她这又不是完整的抄袭,只能说是半原创,毕竟在没有任何伴奏的情况下,唱出不完全一致的歌词,后期的伴奏肯定是需要编曲去创作的,怎么可能跟后世一模一样?
但是该有的调调如果有了,味道就出来了,这和她后世听到的,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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