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楚桉是敬佩他的。
季君笙却最怕这两个人凑一起!
他不懂生物医学,也不懂科研,但是他总觉得这老头要把他老婆拐跑,去他那个荒凉得恨不得连杂草都不愿意生的小岛上,去他那个连信号都极度不稳定的研究所。
那破地方有什么好去的!
季君笙提前下班就是为了打断这两个人的单独会晤,他客客气气地提出:“大师,不如我和桉桉一起,请您吃顿饭吧?”
大师?
这什么称呼!
科学家都懒得搭理他,觉得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多少有一点招人讨厌,他懂什么?他有理想吗?人类的历史已经延续连上万年,探索的的里程已经跨越星河大海,Alpha的占有欲却还是这么令人讨厌。
他们把Omega束缚在家里的时间已经够长了,难道还想这么永无止境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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