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初寄出神地看着某个地方,一分钟后才回神,说:“如果昨晚你没找到我……”
她还没说完边致就接话:“不会。掀了这个酒店也要找到你。”他的力道似乎有些大,一块水蜜桃的肉都被他削掉大块,差点割到手指。
水蜜桃终于被他削完了,他咬了一口,竟然一口就见核了。深红带粉的核。
“你怎么喜欢吃水蜜桃了?”韶初寄吃完香蕉把皮扔垃圾桶里。
边致说:“以前不喜欢,后来喜欢了。”
韶初寄:“为什么?”
边致:“因为像我未婚妻。汁多肉香,娇气粉嫩。”
怎么这么……nnnnn。
韶初寄看着边致的双唇被蜜桃的果汁染得水亮,舌头湿滑灵活,将蜜桃的汁水卷进口腔,登时小腹一酸。
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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