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这当婆婆可难了,你大哥那个工作性质,估计也得靠介绍,我已经给你二婶说了。她说留意着。至于你二哥,你看他那样,你愿意跟他这样的谈对象啊?
他还没长大,估计你们孩子都满地跑了,他还单着。根本就是个小孩。”
王淑梅一语成箴,傅森直到三十岁才完成人生的大事,但是人家不是找不到对象,是对象太多了。
用傅森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森林里的景色太美,自己要看全了,才能选择一处栖息。说的这么热闹,年过二十八还没谈过恋爱。知道遇到了真爱。才一发不可收拾。
外边,白墨宸又跟傅大勇喝了一杯。
“成了,小白,你是个好样的。酒量可以。今天叔要跟你说几句话。你要牢牢的记在心里。”傅大勇还有残留的意识。
“叔,您说。我洗耳恭听。一定记着。”白墨宸坐正身子,呈现出一种非常严肃的样子。他心里也是这样想的。
“小火是我闺女,她的性格我最知道。看似冷淡,但是心地善良。从小就喜欢各种小动物。三四岁的时候,我上山打兔子。拿回来给她玩,她养的那兔子下了一窝又一窝的小崽子。就是不让我们吃。
后来她自学成才,我是一夜一夜睡不着觉,生怕她命中有个五弊三缺。孩子,她虽然是我闺女,但是有的人就是天上翱翔的鹰。鹰困在院子里,也成不了家雀。所以,如果你是真心的稀罕她,别阻拦她的脚步。
支持她,如果你做不到。出了这个门,你再来家里,咱们爷俩还是好朋友。”
傅大勇借酒,把心里的话吐露了出来,小火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家庭,困住了她,那么,自己心里是不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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