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盯着他,驳回他的请求,理由是手机很小,一收就好,但书很大本,容易露馅。
游宇路实在想不通,因为他休息时间都待在後台,就算真的有客人,那他还不是得等点餐机列印出单子後才能动作,多的是时间处理手上的书,且书盖起来随手放到架上花的时间跟收手机一样,哪有差。
他没说话,其实他自己也觉得这要求很不合理,因为上班时间本来就不能做这种事。
但他又觉得这是间气氛轻松的小店,没有大企业的员工手册要遵守,而且他工作决不怠慢,只是想在休息时找点自己喜欢做的事。
店长还不是喜欢在空档时段把关在後台的猫抓出来逗,一直喵喵、喵喵地喊,举着逗猫bAng让猫在店里翻跟斗四处跑,有时还放任牠四处在墙边梁柱绕圈圈,活像监察官,高高审视他们的工作情形。
既然滑手机跟玩猫可以,那为什麽看书不行?
游宇路实在想不透其中逻辑,但他也不想继续抗议,因为说了也是浪费唇舌,而且每每和店长讲话时,他都强烈地觉得自己连猫都不如,不过是一个会呼x1的生财工具。
他对公司来说只是花一百六十块就能创造翻倍收益的小员工,他是在卖自己的时间跟力气。
他之前分明觉得这样不错,至少端盘子洗碗就能把时间变成金钱,但现在他竟觉得自己廉价,浑身上下不过值这点钱而已,很便宜又很贱,根本是条金钱的走狗。
可生活没了钱又不行,总得付出才有收获,拿了人家的钱本来就该认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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