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名誉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商业损失,如果赵先生不同意谅解的话,我们向法院申请的赔偿额度是五百万!”

        大哥冷笑,“我就打了他几拳,跟我这碰瓷?”

        律师平静回复,“赵先生,你可能没有搞清楚!”

        “我的当事人徐先生,并不是国人,而是已经入了外籍!”

        “他在国内的一切合法行动,都是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

        “而且,我当事人作为t金融大中华区的执行总裁,本身就是一个极具价值的商业标签。”

        “您今天的一切行为,尤其是当着公司员工以及公司合作伙伴,对我当事人的殴打和辱骂,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

        “这对我公司造成的商业影响无法估量!”

        大哥总算见识到了律师的难缠之处,一桩普通的打架纠纷,通过他的嘴,竟让上升到了人权高度,而且还牵扯到了外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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