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以前,或许我会宁死不屈。而现在,我早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武强了。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我成熟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做人的意义。
男儿膝下有黄金?膝盖之下真有黄金吗?不跪只是为了骄傲地活着,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尊严,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果不跪就能保住自己的尊严吗?
不为五斗米折腰?那就叫骨气、叫品格高尚了吗?
如果不跪就会死,不仅自己会死,还会连累很多朋友跟着自己一起死,你还会为了自己那莫须有的尊严不跪吗?
如果不要那五斗米,自己活着自己的亲人朋友就会为此挨饿,甚至活活饿死,还会选择不为五斗米折腰吗?
我说出来也不怕别人笑话,在我接受特殊训练这半年以来,被那些教官整跪了无数次,打跪了无数次。甚至曾经有一次我不配合训练,他们饿了我三天三夜不给我东西吃,最终我妥协了,为了能吃到一顿饭,我几乎像条狗一样地趴在地上去吃。因为当时我的手是被反铐着的,而饭是他们倒在地板上的,不趴着吃就吃不着。
如此像条狗一样地活着,不为别的,只为了自己活下来,才有可能让叶紫、黄紫依、苏雨菡、甚至黄玉娇也和我一起活下去。后来我也想通了,他们教我的那些东西,将来都是能用得着的。因此,那么像条狗一样地活着,也是为了将来能让自己活得更像个人样儿。
而此时在我看来,虽然我是跪在李志清面前的,我在他眼里现在可能就像一条狗一样,其实,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我如此一跪,只是为了完成这件任务之后,我便能骄傲地活着,便能骄傲地把自己的身价提高到一亿美金,从而去为戈顿家族服务。最主要的是,此事过后,叶紫和苏雨菡、黄紫依便能重获自由。
辛辛苦苦地过了半年非人的生活,为的就是等待这一天。我又怎么舍得为了一次下跪而死在李志清这么一个渣男枪下。
或许这便是有人所说的,一个人的能力不同,看待事物的角度也会大不相同。以前一直很自卑,觉得打死不跪才叫做骨气,才能保住自己的尊严。直到这半年以来我才逐渐明白,尊严与性命相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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