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我知道我禽兽不如。”路知之没有任何辩驳,直接承认,“我也不对我的行为做什么解释,男nV感情那点事儿,除了不知和小嫂子肚子里那个,这里都是成年人,大家也都懂。”

        “既然叔叔都直说了,那我也直说了,我就是喜欢不知,我从见她的第一眼就喜欢,我不管她多大,我就是喜欢她。”路知之g了g唇,“我也能认真负责地告诉您,我路知之喜欢一个人就是要喜欢一辈子的!我这辈子就是认定了这个小丫头了,不管你们同不同意我们在一起,那也不能阻止我喜欢她。”

        顿了顿,他侧眸,看了眼因为他的话而红了眼眶的小姑娘,脸上笑意柔软了几分,继续道:“即便我这辈子都不能和她在一起,那我也要喜欢她,Si也喜欢她。”

        一个近三十岁的成熟男人,因为一个未成年的少nV而说出这样的话,大抵会让人觉得他或许是疯了——但路知之知道,他无b清醒,他就是喜欢这个敏感但又勇敢的小姑娘。

        在场众人都因他的这番话而震撼到,皆是失语半晌。

        路知之是个什么人,这里没人不清楚——成为市医院院长之前的路知之,嚣张桀骜,热Ai极限运动,有GU子拿命去玩的狠劲儿,除了毒品和nV人,什么都玩儿。在去市医院做院长之后,倒是把那一身不要命的桀骜狠劲给藏了起来。

        但人实际上呢?还是个狠的。

        路知之说出现在这番话,这话里就已经显露了些许那被他收敛起来的狠劲了。

        喜欢一个人,Si了也要喜欢这个人——可不就是路知之能说出来的话?

        唐不知鼻尖酸涩不已,眼睫不住地轻眨着,强忍着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意。

        唐父盯了路知之半晌,最后微微眯眼,不咸不淡地说了句:“路少也不是我的谁,我是受不起你这一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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