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认真科普:“按照现在的规定,如果是你主动提出要断绝关系的话,是不应该主张要赔偿的。魏玉斌,这钱,如果你不愿意给,是可以不给的。”
魏玉斌摇了摇头,“生恩不如养恩大,打我有记忆起,他就是我爹。既然他告诉我他不是我爹,而且也提出了这些诉求,那我作为儿子能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顺着他的意,解除父子关系,给予他一次性补偿的赡养费和医疗费,从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再无任何关系。”
“你还挺有良心的。那成,既然你们都决定了,那这份声明你们两个看一看有没有异议,没异议的话签字按手印。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一式三份,你们看一看,没异议的话也签字,看清楚协议条款。”
魏满星接过了那份协议书快速看了一遍,发现这个时代对于收养关系的认定和解除还是挺正规的,尤其有几条规章让她觉得特别的舒心:
一、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经协商同意,该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解除收养关系。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互不干涉各自的事务,养父母与养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随之解除。
三、收养关系解除后,原养父母要求原养子魏玉斌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共计一万六千元,已交付。原养父母及家属不可再主张任何后续费用。
四、双方解除关系后,不再涉及其他债权债务等问题。
相比较魏玉斌一家五口认认真真看协议,魏老爷子看都没看,直接签上了名字,按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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