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经验,方思明应当作出神往已久,顺从恭敬的样子,把手放在对方手上,作出个笑模样,借人家的力下马——今晚便能成事。
只是这次,他慢条斯理地解下黑袍,露出深紫的外衣。唤了声劳驾后,便把那滚金边的袍子搭在对方手上,自己趁人家发愣时候脱镫下马,一气呵成:“在下万圣阁方思明,久仰。”
这动作带些道是无情却有情的意味,对方非但不生气,反倒热情得很——当晚找了两个胡汉混血的小孩泻火,第二天又亲自操办了接风宴席,牛羊烤肉,各式果酒,甚至又请了一帮乐师演奏琵琶筚篥…这是和江南不一样的丝竹。
万圣阁众在戈壁上吃了一个月沙子,许久没见到荤腥,都为这盛情款待而高兴。而方思明只与这人谈些万圣阁的谋划与诚意。王侯敬酒,他不推辞,举杯后一饮而尽,只有金爪叩着琉璃杯发出叮的一声响。
方思明被这的婢女梳了个繁复的发型,细小的发辫挂着金扣,衬着华贵的朱紫直袍,仿佛披了一身月光。
坐在上首的王侯被他这样子迷得不行。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又拿他和这的美男子作比:“他们那样的是乌云,少阁主是流霭。”
这是这个废物嘴里唯一一句利索的汉文,不知道练了多长时间?方思明笑得没什么温度,偶尔附和,却控制不住地想到少侠,想到那日他在鸡鸣寺大佛下说伍子胥夜出昭关…
方思明莫名地有点难过,他不再接对方的话,只盯着狻猊铜炉出神:少侠寄来的信自己还没看呢。
自别后他寄来的信,方思明都收在衣襟里,唯有半月前那封,因为临近疏勒城,自己心中总有莫名的情绪暗暗较劲,所以忍到现在也没打开:他既然知道了少侠对自己的心意,就不能再骗自己没有这回事,即使少侠本人从来没挑明,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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