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婚约,这完全是自莫须有的事!

        再说了,1个送上门为妾的存在,用得着立下婚约吗?

        要知道,在自己那个时代,妾不过是1种能够随意交换的存在,与商品没有任何差别。

        甚至不用家主同意,便是当家主母,也都是能够对其随意发卖的。

        即使那1位妾室再家主宠爱,都无法改变自身是能随意交换、发卖的物品的事实。

        “这种话我不喜欢听,宁宁还是不要乱说比较好。”

        不喜欢听这种话,不是因为心虚。

        而是这些话说多了,有可能会对彼此的感情造成影响。

        当然,这对他们两人而言,是不太可能的事。

        但这种话听着,难免还是会让人心里觉的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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