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阳一大早就如约与马斌见面,把手里的证据给了他。
“是些什么?”
孙阳答道:“账本、双方见面时的录音、还有制假工厂的照片。”
马斌响亮地吹了一下口哨:“从什么地方弄来的?”
“一个死者。”孙阳答道。虽然已经默认了不把这个事情告诉马斌,但真正面对马斌时,他还是忍不住把整个过程都说了出来。
“够复杂的。”马斌评价道。“之前你让我查那份档案原来是为了这个事情?”
“你怎么看?”孙阳问道。“我是说关于他的死。”
“各种各样的可能都有。”马斌答道。“证据太少,当事人的话又不可信,不进行调查,谁能单凭这么点东西就做出判断?”
“你不相信李旭的话。”
“我们特案管理局行动守则上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不要听鬼说什么,更不要被他们牵着鼻子走。我更想看到实实际际的证据,而不是他的话。即便是在法律上,证物的效力也比证言大,而越靠近事发时取得的证言效力又比之后取得的更大。当事人的证言除了认罪之外,效力是所有证据中最低的。人的主观意识往往会干扰到他们所给出的证言,即便是不撒谎,当人们有明显的倾向性之后,说出的话都会有绝然不同的效果。所以说,李旭的话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意义”
“那你觉得有重启案情的必要吗?”孙阳问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