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猎人穿着一身从未清理过的皮子,鞣制的也很粗糙,硬邦邦的样子,但是掩不住,他脸上那份得意劲:“这是一个溶洞里采的,下面是有地下河,离这也不远有六十多里,我觉得这个东西有点像蜂蜜,又没有什么甜味,但是吃了它以后就不想吃饭了,这不是成半仙了吗?我这个要一百个灵晶。”

        姬三不明所以,在旁边再也装不下去了,因为这些人终年都不洗漱,一口大黄牙虫吃狗咬的,又是大部分时间吃肉,身上一股腥膻味,街上起码半数的人如此。

        就算是有部分属于这里的贵族阶层,也是一两个月才洗一次衣裳,而一般的老百姓,那是终身不洗的,把那一身皮袄穿上,我就要等它破了烂了扔掉,有的要穿一辈子,特别的牢靠。

        一件蓑衣穿在身上,放羊放牛,掉毛了再添点新棕再补补,下雨当伞,天晴当床,十分的舒服。

        姬三不是瞧不起他们,但是在这样的街市上就特别的难过,一分钟也待不下去。

        真的是一件蓑衣任平生,上面粘了很多的气味儿,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件蓑衣,一个蔑帽,完全就可以走偏天下了。

        青凤和傲雪看上了街上卖的一种毯条。

        用绵羊的毛,一层一层的赶出来,赶的每一片毛都贴在一起,又细致又紧凑,这种东西可以当地毯,踏在上面又软又平,也可以做床垫,还可以拿到外面做地垫,防潮防水的,又不容易掉毛。

        她看到多桂太子的大宫殿里上面一层就垫了这个,踩在上面,无声无息,都是赤着足在上面走的,舒服极了。

        雪白的羊毛赶出来,那么奢华又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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