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只要盯着一个人的眼睛,看三秒钟以上,这个人就会臣服于他,沉迷于他……

        原著里的秦天,为人非常正直,而且他是真的很爱很爱他的小姑娘穆久歌。

        知道自己的这个异能后,他配了一副很特别的眼镜,以便于别人无法感受到他的魅惑异能。

        可是被小混混夺了身体之后,他看过原著,自然知道秦天有这样的异能。

        这也是小混混一直看书的时候,大骂男主是个傻逼的缘故。

        你说你明明可以让天下的美女,都臣服于你的胯下,为什么偏偏为了一根狗尾巴草,就丢掉一片大森林?

        而且那根狗尾巴草,除了有个暂时没什么用处的光系异能,还有啥?

        那次出去找寻物资,他是故意带上穆久歌的。

        那女人既然不听话,那就让她感受一下什么是生不如死吧!

        他把穆久歌带到丧尸潮的地带之前,还在穆久歌的体内,植入了芯片。

        这种芯片,就好像他的魅惑异能一样,哪怕穆久歌变成丧尸,也只会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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