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迅后脑勺一阵痛感。眼神变得冷酷。“这里是哪儿?”

        “大概某种废弃工厂之类的地方,现在是摇滚帮的领地。相信我,你最好不要在他们听摇滚乐的时候弄出噪音。他们最恨的就是这个。”异色瞳孔的少年对她使了个眼色。“这群人疯了,当我说疯了的时候。”他上方被锁进镣铐里的手,竖起一根指头,指了指下方自己的脑袋,“意思是他们真的疯了。你能相信他们帮派的信条是什么吗?呃……”

        他用一种饶有兴趣的表情,撅嘴学他们说话:“摇滚拯救世界,耶!哦吼吼,我们来比比谁吼得更大声,吼吼,然后,然后他们就在你面前往地上捶吉他,简直了,他们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情,首先就是捶吉他。我是说,这帮人爱极了这么做。你能想象吗?”

        “哦哦,还有他们还会打嗝,比公鸡打鸣还响呢。”一个形似大耳狐的小东西从地上拱起屁股,笑着爬起身来,从又长又大的耳朵里,掏出一根银色耳勺。“他们太傻了。幸好英明伟大的谋谋,也就是本爷,还藏了一手。”

        “谋谋说的没错。要不是那帮疯子把他当成了食粮,没有给他戴上镣铐的话,我们可就谁也逃不出去了。你很幸运能碰上我们。”少年想了想。“但……话又说回来,你如果足够幸运,也不会被摇滚帮抓来……”

        汪迅打量那个正在火光下,欣赏手中耳勺的大耳狐。雪白的耳朵尖机灵地一抖一抖。“他是蠃……”

        “嗯哼。”少年点了点头。从新潮的深紫色棒球帽,耷拉出来一缕灰发,挠着额头,被他用嘴角往上吹开。“顺带一提,他现在就是巨蠃化形态,没错,就这么小,独特的能力是会在巨蠃化的时候也能保持人性,还能说话。”

        汪迅的面色在火把下忽明忽暗,侧头看他。“你是御蠃师?”

        少年摇了摇头,一笑。“不不,我跟谋谋是好哥们。他不是我的蠃,我也不是什么御蠃师。在下只是一个小小的送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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