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父母就是最霸道的,父母是一言堂,女儿的意见等于白费,挑出很多毛病,就是他们不同意的理由,义正辞严的抹煞女儿的权利,这种父母的数量不少。

        真正让女儿婚姻自由的人家极少。

        陈言的家是个大家庭,她的祖父母有四个儿子,还有三个女儿。

        陈言的父母是老三,两个大伯一个叔叔。

        三个姑姑,出嫁二个,还有一个最的姑姑陈美美。

        陈言十岁,她的姑十二。

        两个大伯都在外边上班,两家都是城市人,二伯是在解放后城市招工出去的,结婚也是找的农村姑娘带出去了。

        二伯家有一儿一女。

        大伯读的师范,在隔壁的镇上当学教师,大伯母也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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