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雅芳跟樊家早就断绝了关系,其父樊政霖再婚,陈雅芳的生活费,是她的母亲陈岚出,还有姥姥也没有工资,陈岚就养着母亲和女儿。
还好陈岚再婚的对象于有海还是不错的,这人只有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儿名字就叫于水,于有海的妻子早就去世,于水三岁就没了母亲,在舅舅家待了三年,也就变成了沉默寡言的孩子。
据说他的舅母对他不好,从一个活泼的孩子就变成了蔫巴的孩子,等陈岚和于有海结婚后,于水就被接回家,以前是因为孩子没有人照顾,才到舅舅家的。
于有海再婚了,舅母说什么也不要了,于水回到家里,六岁的他也就明白继母后妈是怎么回事,再加上他的舅妈一个劲劲儿的恐吓他,说什么后妈没有好心,夜里睡着了会把他弄死的,就讲了一些后妈怎么狠毒的事,后妈不给饭吃,后妈拧肚脐,要他的命,一些个危言耸听的话吓得于水惊魂千里的。
临回家的时候就被舅妈吓得发傻,这个舅妈李万荣是个占便宜没够的。
于水在她家,叫的是没有被她饿死,总之就是于有海给生活费总是嫌少,吃好的一口也不给于水吃。
于水小,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真的被舅妈吓住了。
这个舅妈又抠又狠,对待自己的孩子好得很,对待这个外甥就是两样,这人是真的狠心,只会做表面功夫,背地里对于水打骂,饿,狠狠地惩罚,没有一点儿慈心。
后妈这个字眼在孩子的心中是一个残暴的形象。
李万荣是愿意于水住在她家的,于有海一半的工资都给了她,也是为了让她对孩子好,一个男人很粗心,当于有海的面儿李万荣可不会打骂于水,于水被威胁什么也不敢对父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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