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只能提供证词,却没有证据,无法证明程光真做那些事。
即将开庭,事情越炒越热,有好事者翻出苏孚几个月前的微博:……苏孚说得是真的?
“我们都误会她了?”
“怎么可能!程光哥哥不会做那种事!一定是那个叫李越的栽赃陷害!”
两种立场都有人站,站程光的大多数是追星软妹,天真单纯,有组织有纪律地对苏孚进行信息轰炸。
苏孚只能暂时关闭微博评论与留言功能。
开庭前,法官得到由苏孚提供的,三项重要证据。
——程光抱苏孚进珈蓝的录像,重点是,在俱乐部门口,等不及的李越去接,二人接头被录下来。
这下子证据确凿,事情并不如程光所说,二人只是点头之交!
——白玫的录音。原来她并不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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