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

        赵芸初就开始动手做晚饭了,因为村子里面没有电,如果做的太晚了,影响视线。

        兔子勒北城负责宰了,然后剁好,放到一旁备用。

        做法跟中午差不多,谁让工具太少了,连个锅都没有。

        不同的是,赵芸初趁勒北城出去打水的时候,在兔肉里面加了一些佐料。

        兔肉发腥,如果不加一些料酒,会很难吃。白糖鸡精盐,顺便也放在里面了。其他的东西就不能放了,怕他看出来。

        兔肉炖了一个来小时,里面的香味彻底散发出来,就算是盖着,也掩饰不住那一股诱人的味道。

        “芸初我怎么感觉?兔肉做的比野鸡肉香呢?”勒北城坐在旁边笑着说:“你做饭的手艺真好,比部队当中的大厨,做饭还要好吃。”

        “穷人孩子早当家,手艺是平时锻炼出来的。

        我肚子有点疼,先上个厕所,你留下来看火,马上要出锅了。”赵芸初捂着肚子站起来。刚才突然想起来,孙萍血还没有来得及采集。日头落下来了,现在他们应该也是在做饭,刚好趁现在去取血。

        “嗯。那你小心点,有什么事情就大声喊我。”勒北城嘱咐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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