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命我掌司礼监,又将王岳发配充军,东厂西厂尽在我手,整个天下由我掌权。”
咦?看刘瑾的个性签名,似乎正处在春风得意之际,已经开始掌权朝政,作威作福了。
李大成赶紧查看了一下资料,如果他猜的没错,刘瑾身处的时代,应该是一五零六年,因为对方个性签名中所提到的大事,都是那一年发生的。如果按照历史上记载的,刘瑾会在一五一零年被凌迟处死,那对方应该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活。换言之,他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慢慢的把刘瑾的钱财一点一点的榨干。
四年,足够了。
李大成又点开了郑和的头像,查看对方的信息。
“锡兰风景好,有花又有草。可怜身体差,不知何时老。”
锡兰?不就是斯里兰卡吗?那里确实是个好地方。只是李大成看郑和的签名,总觉得后半句中透着一股沧桑和无力感。
看来是在下西洋的途中,在斯里兰卡做了停留,已经感觉到身体开始变差,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
至于是第几次下西洋,李大成没有看出来,不过看郑和的感慨,不是第六次,就是第七次。若是第六次还好,若是第七次,那郑和还真没多少活着的时间了,因为历史上记载,郑和就是在第七次下西洋返回的途中,在古里国去世的,而古里国距离锡兰,也就是隔着一片海而已。
不会是在第七次下西洋的返回途中吧?如果是这样,岂不是又白搜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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