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那种时候也不多,军中禁酒,喝酒的日子多是打胜仗后的犒劳酒。
“不喜欢吗?”
“喝不惯。”
让吃惯清粥小菜的人去吃大鱼大肉多会觉油腻恶心,虽然用在此处不太恰当,但傅望卿能明白她那种心理。
在原著里,盛君则就是利用了她这种心理,嘘寒问暖不断,并带她熟悉京城的一切,自小缺爱的秦蔚很容易就喜欢上了他。
《盛殇》是古早渣贱文,渣的是盛君则,贱的自然就是秦蔚,盛君则对于秦蔚来说不仅是初恋更是第一个给她温暖的人,即便那温暖里藏着刀子,但对沉迷其中的人来说完全是甘之如饴。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抬手饮尽自己那杯,傅望卿轻声问她。
拎过酒壶给两人满了酒,秦蔚抿了抿杯口,“我喜欢的,这里的人都不会喜欢。”
“做你自己就好,不是一定要迎合他人。”
举杯含笑,傅望卿伸手过去碰了碰,一饮而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