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两份!”
陈峰正在兴头上。
苏清越本想说,一份就是三杯,两份六杯。
自己差不多了。
可想想,情商的最高境界不就是“不扫兴”嘛。
他没说话,觉得明天肯定头昏脑胀的。
等酒的过程,他们又要了份薯条。
陈峰拿起来,没有蘸番茄酱。
只是吃了一口,便说道:“这种薯条比肯德基的好吃,脆生。我上大学第一次,吃到这玩意儿,是在肯德基。那个时候觉得,土豆还能做成这样,简直不可思议。”他笑着摇摇头,又拿起一根,若有所思。
不知道为什么,苏清越总觉得,陈峰有什么话没有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